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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知音>欲上市引争议/毕淑敏称其缺乏道德底线
《知音》的独特价值:坚持做穷人生意获丰厚回报 
2012年05月07日

    如果仅仅从经营的角度,来自武汉的《知音》应该算中国杂志个中翘楚。

  在经历27年的发展壮大后,这份备受中国底层受众欢迎的杂志将迎来一个关键拐点——进军股市,有望成为中国期刊第一股。

  但争议随之风生水起。 反对者主要来自一些所谓的精英人士,他们祭出的武器相当有杀伤力:《知音》长期传播欲望故事并侵犯名人隐私,缺乏媒体的社会担当,说白了涉嫌传播三俗,误导受众。

  如果抛开简单的道德考量,这份杂志在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初期,体现了其独特价值。比如在定位上,在众多期刊纷纷放弃农村市场,专攻城市的高端精英读者市场,《知音》反其道而行之,专攻二三线城市、城乡结合部、农村读者群——而这些地区往往是精神文化生活最匮乏的地方,从而成为大众消费文化领域的一个王者。再比如在价值观上,立足煽情路径的《知音》杂志通过大量复制坚贞爱情、负心汉故事,用一种简单朴素的方式来对底层受众进行着情感启蒙和心灵慰藉,不亚于一份特别的弱势人群心灵蛋花汤。 
 

  坚持做穷人生意的《知音》由此获得了丰厚的市场回报。因此,在发动道德审判之前,精英们有必要面对这样一个现实:这家杂志目前是中国合法出版物,且运营状况符合现阶段中国A股上市的要求——市场经济首先是法制经济,没有法制的基石,道德必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。

  对《知音》上市包容是对文化产业化初级阶段现状的接受。这样的杂志代表中国期刊上市是不完美的。毕竟,对于具有社会价值导向功能的文化产品不仅仅需要盈利,更需要体现人类共同情感和价值,进而推动国家价值的成长。这不仅有赖于全体公民素质的提升,更有赖于整个文化领域创作者、运营者素质的整体水准的提升以及相关配套制度的完善。文化精英们与其说对《知音》发动道德审判,不如认真反思一个问题:你们真正关注过底层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吗?或者即使关注了,为什么没有获得他们发自内心的认同?

  石述思(作者系《工人日报》社会周刊编辑部主任)

    来源:北京晨报


《知音》欲上市引争议 毕淑敏称其缺乏道德底线 
2012年05月03日

    

    本报记者 路艳霞

  在大量时尚刊物的包围中,坚持27年风格不改的《知音》似乎显得很落伍,但正是这本看起来不那么入流的杂志,却掀起一阵“知音体”风潮,近年来又因与名人对簿公堂,衍生出媒体公信力的社会讨论。而更重要的是,由这本定价4.5元的杂志做主导的知音传媒集团将进军股市,成为中国期刊第一股。因此,当这些因素交织在一起时,探究这个奇异文化组合的意义,也就显得很有必要了。

  “知音体”

  呈现扩张之势

  《“可怜的凶徒”身边躁动,京城董事长倒下一家人》、《“供养”的爱情鸡飞蛋打,男友3根断指在哭泣》、《深圳还你完整未来:父亲当街咬断儿子命根》……新近面世的2012年第13期《知音》依然坚持多年来的“知音体”,面目丝毫不改。

  1985年创刊伊始,《知音》就以感情、爱情、案情故事,以及明星隐私抓住了读者。随着《知音》开始走红,其文章风格干脆被人们冠以“知音体”,而这种风格的标题也被称为“知音体”标题。

  2007年,开始有一些网友以“知音体”进行比对式创作,他们热衷于给熟悉的童话、寓言、故事等重新命名。《白雪公主》改名叫《苦命的妹子啊,七个义薄云天的哥哥为你撑起小小的一片天》,《卖火柴的小女孩》改为《残忍啊,美丽姑娘竟然被火柴烧死的惊天血案》。有评论称,这些看似对经典童话、文艺作品的恶搞,实则充满了对媒体煽情、狗血、恶俗标题风格的嘲弄。

  然而,就在“知音体”淡出网络的时候,这些年来,《知音》和“知音体”却从未分开过,甚至又有了新的扩张。

  今年第13期《知音》杂志刊登了一篇文章,名为《姐弟激情,富婆情陷200万》。这是个老调重弹的故事:30多岁的富婆不甘寂寞,投身情人怀抱,但没承想,她为解救情人公司危机付出的200万元,很快打了水漂。骗子最终落网,在接受审讯时,他特意说自己的目标是 “年老色衰,身材走样,感情生活不走样,内心又不安分”的有钱中年妇女。富婆至此方才恍然大悟,原来,她成为猎物的直接原因竟是“走形的身材”。

  富婆痛下决心,在离婚的同时开始了减肥行动,而文中提到的那款减肥产品,让她找回了自信。看到这里,读者方才发现,原来这是一则掩盖在“知音体”标题下的“知音体”广告。

  《知音》通过大量复制坚贞爱情、负心汉故事,以及说不清理还乱的名人故事,赢得了读者的青睐,也不可避免地和所谓精英文化形成了对垒,成为一个独特的大众文化符号。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张柠为“知音体”画了一幅像:“其叙事风格,介于客观叙事和肉麻抒情之间,夹叙夹议,大起大落,情节跌宕,用客观语调讲离奇故事,用离奇语调讲客观故事;时而如泣如诉,时而循循善诱,有控诉、有劝说。”张柠认为,“知音体”这种“软硬兼施”的叙事,还兼顾恐吓和诱导,语体风格则兼顾“二胡”和“京韵大鼓”格调,而“拍案惊奇”的开头,最终都有光明的尾巴。“这种带有农业文明趣味的叙事,塑造了大批消费者那些生活平淡无奇、毫无起落的中小城镇的女性,靠阅读别人的悲欢离合的故事度日。”

  张柠进一步总结道,所谓“知音体”实际上用一种带有抒情的语调来混淆新闻性和故事性的边界,“其结果导致了读者将虚构故事当成真实故事,将真实的故事当成虚构的。这样就可以顺理成章地将各种欲望故事、人间悲剧、成功和失败的经验,转化为可消费的文化商品。”

  追名人屡掀侵权风波

  《知音》始终以高额稿费吸引作者,可以说,其前期开拓市场所付出的血本在全国同类期刊中是最高的。江苏盐城作者徐向林告诉记者,作为签约作者,他获得的稿酬是千字千元以上,在年终特稿评选中,他一篇文章甚至获得过3.7万元的奖励。

  与高稿酬相应的是,《知音》杂志对名人穷追不舍,由此带来副产品《知音》被作家、明星告上法庭的频率与其600余万份的发行量一样,在国内期刊中同样位居老大。

  翻开最近一期《知音》杂志,其中涉及的名人就包括了影视明星于和伟、佟丽娅、陈思成,体育名人刘国梁,著名导演尤小刚。这期杂志共有20篇文章,而关于名人感情、家庭生活的文章就有4篇,占这期杂志的五分之一。

  在“围城风景”栏目中,登载了《于和伟漂泊南北,还有一个爱妻躲在树后》一文,为影视演员于和伟和妻子的浓情写了足有5700多字。文中写道:“于和伟在接受笔者采访时,感激地说:‘在我事业最不得志的时候,是我爱人给我阳光,给我鼓励,给了我坚持下去的动力,否则,一定不会有今天大家在电视上看到的于和伟!"

  不过,于和伟的经纪人说:“文章的作者从未采访过于和伟,事实上,《知音》已经多次找过我要采访于和伟,但我一直没有答应采访要求。”

  至于文章中涉及的具体内容,于和伟经纪人说,有一部分内容是从网上搜来的,也有一部分是杜撰的,并带有“诽谤”意味,可笑至极。比如文中提到于和伟在事业低潮期,曾经想过自杀,是妻子挽救了他。

  于和伟的宣传公司相关负责人也说:“我们工作人员看到了这篇报道,但是于和伟没有看到,他并不知道自己上了《知音》,因为他从不看《知音》。”这位负责人说,公司不想就此事予以回应,“我们从来没认为它是一本新闻杂志,在我们眼里,它更像一本小说期刊。”

  《知音》追逐名人之迫切,不少北京媒体人都领教过。《北京晨报》一位记者回忆说,她就曾数次接到《知音》杂志编辑的电话,对方力邀她写一些明星八卦。

  这位记者以忙为由加以拒绝,编辑的电话还是三番五次打来。终于,编辑向这位记者发问:“你平时怎么上班呀?”记者答:“坐地铁。”对方遂采取激将法:“你怎么还坐地铁呀,我们稿费一个字一块钱,你给我们写稿,我们再给你编编,一个月怎么也能挣一万元。”

  但是,拼命追逐名人自然会付出代价。《知音》就曾数次因侵害作家、明星的名誉权被告上法庭。

  听说“知音传媒”即将上市的消息,作家毕淑敏的第一反应是:“这家严重侵害知识产权的杂志社,怎么还能上市呢?”

  毕淑敏极不情愿地回忆起往事。2009年,《毕淑敏母子环游世界114天:眺望更高远的人生》在《知音》面世,署名为毕淑敏。“这完全是一篇伪作,肆意捏造了我的口吻来攻击我的儿子。”向来言语温婉的毕淑敏至今难掩气愤。

  毕淑敏说,2009年,曾有人要采访她,让她谈谈自己和儿子的事情,“儿子一直要求我不要在文章中涉及他的情况,我说,如果你要采访,就去找我儿子。”但毕淑敏的儿子没有接受采访,让这对母子感到震惊的是,关于母子俩的事竟然变成了铅字,印在《知音》杂志上。更让人无法忍受的是,文章甚至把毕淑敏儿子的单位公之于众,“很多电话接踵而至,让孩子无法上班。”

  毕淑敏选择了法律维权。“我一纸诉状将《知音》告到了海淀区法院知识产权庭,2009年11月,法院判《知音》3个月内公开道歉,并赔偿我10.1万元精神损失费。”但《知音》杂志并未在3个月内发表道歉声明,而是拖了14个月,所谓的道歉声明也出乎意料,“那只是一块口香糖那么大的道歉声明。”

  时至今日,毕淑敏依然认为,《知音》杂志缺乏道德底线,一而再、再而三地损害作家的尊严,缺乏对作家的起码尊重。

  令人质疑的公信力

  值得注意的是,就在《知音》为迎合大众文化消费、猛追名人的时候,却忘记了作为社会公器的媒体的自身责任。《知音》的这种做法还在社会上引发了关于媒体公信力的讨论,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党委书记张颖就曾表示,媒体掌握着公共话语权,消息一旦发布,就会使很多人相信,所以,媒体一定要做到客观公正,才有公信力。
    来源:北京日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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