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- 闽海-台海论坛 (http://mhwh.com/dv7/index.asp) -- 市场巷议 (http://mhwh.com/dv7/list.asp?boardid=4) ---- 报界千人公开信为南都案呼冤 (http://mhwh.com/dv7/dispbbs.asp?boardid=4&id=1744) |
-- 作者:guog -- 发布时间:2005/6/30 16:51:21 -- 报界千人公开信为南都案呼冤 报界千人公开信为南都案呼冤 中国报界千人公开信为南都案呼冤 (2005-06-30) (联合早报网讯)根据香港媒体报道,2356名中国新闻工作者本月8日联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致公开信,呼吁无罪释放被指贪污而分别判囚8年和6年的广州《南方都市报》总经理喻华峰及同报系《南方日报》社委委员李民英。 信中强烈批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严重违背“以事实为根据,以法律为准绳”的基本原则,要求省高级法院纠正错判,“我们相信,素有改革精神的广东省高院一定会还喻华峰、李民英一个清白﹗一定为践行司法为民的诺言﹗” 美联社昨日引述喻华峰的太太向丽说,由于高级法院未能在法定的5月12日期限前,对喻华峰案的上诉要求作出决定,他丈夫的许多朋友及同事于是撰写此信,至今已有2356人签名。向丽表示,喻华峰和李民英仍关押在广州番禺,情良好。 信中说,与喻华峰同案的南方都市报前总编辑程益中、分管财务的编委邓海燕,都已分别于去年获广州市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为由释放,但喻华峰却被判入狱8年。他们质疑为什麽“同一案件,同样的事实,同样的证据,同样的罪名,同一司法机关,却作出截然不同的处理”﹖ 信中说,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喻、李两人作出的判决是“很不公正、很不妥当”。广州市中院采取避重就轻、避实就虚的方式,置客观的事实和合法的理由于不顾,简单地将原来判决重复一遍,驳回喻、李的申诉,是严重违背“以事实为根据,以法律为准绳”基本原则的做法,应该予以彻底纠正。 信中指出,南都案发生以来,引起海内外舆论普遍关注,“道理很简单,因为他们(被告)为了推进现代文明进步事业却遭受不公不义非情非理非法的惩罚,人心不服,不平则鸣”﹔联署人坚信“强权虽然可以一时压倒公理,但所有为正义呼吁的声音汇成了大爱的海洋﹗、“这就是人心﹗自古人心不可欺,不可欺啊﹗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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